2021/7/20
【校外訊息】110年度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─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
●申請對象
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,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,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。
●申請資格
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,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,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。
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(一年級不受此限)。
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,將特案評估審核。
●應繳證件
申請書
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)
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
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,或清寒證明
●收件時間
八月一日截至九月底(9/30)
●錄取日程與規定
1.收件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
2.以清寒程度為優先考量

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
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楊千慧
電話:(02)23616663 轉 8703
電子郵件:chyang@tfb.org.tw

詳情請查看愛盲基金會網頁:
https://www.tfb.org.tw/web/about/news_in.jsp?no=NP1626253662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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