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11/17
【資源公告】教育部特殊教育獎助學金申請通知
教育部特殊教育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
1.繳交開始日:110年11月1日
2.繳交截止日:110年12月18日(逾期不候)
3.繳交資料:
a.申請表(申請表本人及導師務必都要簽名!!)
b.特殊教育鑑定證明書影本
c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在校生)/或畢業證書影本(106級畢業生)
d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,無手冊免附
e.109學年度成績單
g.彰化銀行或其他帳戶摺封面影本(依學校校務行政系統帳戶為主,若需更換帳戶請自行先至總務室進行變更)
4.注意事項:
(1)申請資格:
須符合以上任一條件:
i.109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。ii.109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,未滿八十分,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。
*大專生:符合1或2點者,其每學年修習學分數應至少18學分
*碩士、博士生:符合1或2點者,其每學年修習學分數應至少12學分
iii.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,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,並領有證明者。
iv.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,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,並領有證明者。
(2)非彰銀帳戶銀行會扣手續費
(3)表單請至"下載專區>學業輔導表單>學業輔導表單>獎學金專區""下載
★請備妥相關資料後統一送件,資料不齊者將駁回不受理★
★請在收件期間內繳交,逾期者不受理★

Go Back
Mobile Men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