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6/24
【校內訊息】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申請網路離校暨領取學位證書事項說明
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申請網路離校暨領取學位證書事項說明
申請網路 離校時間
1.申請時間:111 年 6 月 1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。
2.經教務處複審符合畢業資格者,始開通申請網路離校後,方可上網 申請離校。
申請網路 離校流程
1.申請網址:http://std.nhu.edu.tw/
2.申請路徑:本校網頁「首頁」→「校務行政系統」→學生專區→登 入帳號及密碼→點選「結畢業生離校程序」→「離校申請」。
3.請至「校務行政系統」→學生專區→登入帳號及密碼→「個人基本 資料及學習履歷」→「學生基本資料修改」,請務必填妥/修正個人 常收件之 Email 信箱,以利畢業後相關資料寄送。
領取學位 證書資格
1.需成績到齊並符合畢業條件: (1)期末考週起,請確認本學期應通過之成績,有關成績資訊請於「校 務行政系統」→學生專區→登入帳號及密碼→點選「個人基本資料 及學習履歷」→「歷年成績紀錄」查閱(網址:http://std.nhu.edu.tw/)。 (2)準畢業生需成績到齊並符合畢業條件,及完成各項畢業離校相關手 續後,方可領取學位證書。
2.需完成線上離校程序:畢業生請預先歸還借用物品、繳交相關費用 或資料後,始可完成離校手續,請隨時留意「網路離校申請系統」 各審核單位之審核結果。(審核單位僅剩教務處未審核通過時,代表 已可領取學位證書)
領取學位 證書時間
1.領取時間:111 年 6 月 13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。
2.若有暑修或跨校選課之學生,請最晚於 111 年 9 月 8 日(星期四)前 完成畢業離校程序。
3.因故無法於本學期畢業離校截止日為 111 年 9 月 8 日(星期四)前完 成畢業離校程序者,次學期仍需辦理註冊繳費。
領取學位 證書方式
1.親自領取:憑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2.委託領取:若學生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身分證、 委託書進行代領。
3.郵寄畢業證書:若學生本人無法於期限內辦理畢業離校者,可委託 教務處代為掛號郵寄,請務必準備「回郵信封(另備 郵資 70 元並填妥回寄地址資料)」及「委託書」,請 寄至教務處註冊組,由本處協助寄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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